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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8-19作者: 新闻来源:【字号: | |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对达茂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达茂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服从中共达茂旗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制定检察工作规划。

    3、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4、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地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起(请)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负责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9、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参与全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

11、向达茂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

12、规划和管理好本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13、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现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队共6个科室。

(三)人员基本情况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现有行政编制36人,全部为政法专项编制。在职人员情况:在编人员36人,地方政府统一招聘人员15人,单位自聘人员2人,共计53人。其他情况: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全年预算收入为1554.8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843.06万元,占预算收入的54.22%;本年调整预算收入71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74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13.02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5.78%。原因分析: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13.02万元为退休人员工资收入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追加预算598.74万元,为维修改造经费455万元,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及人员经费收入143.74万元。

2018年全年预算支出1578.3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06万元,占预算支出53.41%;调整预算支出73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12.38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22.9万元),占预算支出46.59%。原因分析:其他资金支出122.9万元为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13.02万元、其他支出9.8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12.38万元,为维修改造支出455万元,办案业务支出、业务装备支出及人员支出157.38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641.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54.8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15万元;支出总计1,641.9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6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64.20万元,增长28.50%;支出总计增加364.20万元,增长28.50%。主要原因:追加维修改造经费455万元,用于办案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5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1.80万元,占92.7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3.02万元,占7.3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7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28万元,占46.30%;项目支出847.06万元,占53.7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8.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7.15万元;支出总计1,508.9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3.5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28.40万元,增长39.60%;支出增加428.40万元,增长39.60%。主要原因:追加维修改造经费455万元,用于办案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5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27万元,占39.20%;项目支出837.18万元,占57.5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3.77万元,津贴补贴304.03万元,奖金10.4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96万元、住房公积金38.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0万元,较上年增加68.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核定总量增加、基本工资调标、社保缴费调增等;公用经费9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9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3.57万元、差旅费5.41万元、维修(护)费8.81万元、培训费12.19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工会经费7.91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福利费9.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3万元,较上年增加11.94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业务工具用书、组织培训等。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7万元,完成预算的9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34.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降低;二是公务接待较上年明显降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3万元,占97.60%;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占2.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9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车均运维费3.13万元,较上年减少9.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12月将2辆公务用车转至旗监察委,资产调拨手续正在办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我单位5辆、旗监察委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4万元,接待4批次,共接待45人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9万元,比2017年增加11.94万元,增长14.20%。主要原因是:购置业务工具用书、组织培训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80万元,比2017年减少53.81万元,降低30.80%,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入视频会议系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3.77万元,比2017年增加383.7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对办案办公大楼进行维修改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5万元,比2017年增加42.8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签订办案办公大楼物业服务合同,全年服务费42.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再作新贡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切入点,助推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不断加强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检察监督。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断加大对看守所等部门的监督和检察工作力度。有力打击犯罪,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公平正义,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合理安排项目经费,节约使用资金,严格资金使用范围,确保各项经费保障到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斯琴陶格苏      联系电话:0472-842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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