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陈丽梅,女,汉族,1983年8月出生,福建省莆田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提名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二、工作简历
2003.09—2007.07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闻学专业本科学习
2007.07—2007.08 待业
2007.08—2009.03 包头人民广播电台工作
2009.03—2010.04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人民法院科员
2010.04—2014.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科员
2014.10—2015.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15.02—2015.08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助理检察员
2015.08—2019.0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助理检察员(其间: 2015.08—
2018.01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法律专业研究生学习)
2019.03—2019.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
2019.06—2019.07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检察员
2019.07—2021.0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检察员
2021.01—2021.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提名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正科级)
2021.02—2023.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2023.10—2025.0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5.0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提名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