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3月12日,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达茂旗委工作要求,研究审议《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丽梅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完成“十五五”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全体检察人员要把“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要求,切实体现到司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努力创造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的建设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学查改建制一体落实。紧扣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深入检视查摆政绩观偏差问题,从严抓好整改提升,健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服务大局、为民服务、法律监督全过程,以人民群众评价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统筹抓好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强化分类指导、督查调度和宣传引导,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立足边疆实际,以正确政绩观赋能检察工作。切实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与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守护生态安全、服务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忠诚履行检察职责,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