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议
 
为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9月19日上午,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丽梅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市、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全院学习教育的成效与经验,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二是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在长效常治上再完善。要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力。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监督检查,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推动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在监督执纪上再从严。院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检务督察要履行监督责任,运用 “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开展以案促改。四是持续领导带头示范,在廉洁自律上再严格。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清风正气。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全体检察人员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