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摩庭审展风采,评议交流促提升——
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
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为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要求,持续推进“全区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切实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和刑事案件办理质效,4月9日,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李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组织观摩评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有关领导参加指导观摩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旗委政法委、旗人民法院、旗边境管理大队有关领导受邀参加庭审观摩。
4月9日上午10时,达茂联合旗人民法院组成三人合议庭开庭审理本案,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斯琴花出席法庭。被告人及为其指派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法庭调查阶段,检察员重点围绕被告人与上线通谋过程、行驶路线、获利等方面展开讯问,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出示了包括被告人与上线的聊天记录、银行流水、抓获经过以及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有力地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机关详细阐述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充分论证了被告人符合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并当庭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以案释法,阐述了偷越国(边)境犯罪的危害性。
庭审结束后,召开出庭支持公诉评议会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珏、四级高级检察官高建锋分别就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提高检察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水平和出庭履职能力提出相应要求。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庭前准备充分,出庭指控有力,庭审过程张弛有度,讯问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公诉团队精神饱满、配合默契,展现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形象,取得较好庭审效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与会人员也指出本次出庭支持公诉在讯问方式、举证效果、庭审节奏把控等方面还有进一步的完善空间,为今后做好类似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此次真庭评议活动,不仅为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出庭公诉工作提供了平台,也促进了司法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维护国家边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落实“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要求,持续推进“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 不断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